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契稅部分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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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契稅種類及稅率納稅義務人為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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契稅種類 |
納稅義務人 |
稅率(%) |
說 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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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賣契稅 |
買受人 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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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權契稅 |
典權人 |
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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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換契稅 |
交換人 |
2 |
交換有給付差額者,其差價依買賣契稅稅率課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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贈與契稅 |
受贈人 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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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割契稅 |
分割人 |
2 |
分割後之價值有差額者,其 差價依買賣契稅稅率課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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占有契稅 |
有不動產依法取得所有權人 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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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.納稅義務人應如何申報契價?
答:1.契價按申報當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價格核定。
2.如申報之移轉價格超過標準價格,自願以申報價格納稅者則以申報價格核定。
3.領買或標購公產及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,其買賣價格高於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價格者,除當事人自願以實際買賣價格繳納契稅,准按其買賣價格課
徵外,應按標準價格課徵契稅。但低於標準價格者,仍按其標準價格計課。
三.兩棟房屋如要互相交換,是否也要繳納契稅?如在交換價格中有差額時,契稅如何課徵?
答:兩棟房屋互相交換必需課徵交換契稅,課徵的稅率較買賣契稅為低,僅為契價的百分之二。兩棟房屋互相交換,在價格上有高低差價時,等價部分以交換契稅稅率百分之二核課,差價部分則應以買賣契稅稅率百分之六課徵。
四.購買不動產房屋申報契稅是否有期限規定?向何處辦理契稅申報?
答:承買人承購房屋,應於不動產契約訂定之日起三十日內,向房屋坐落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報契稅。
五.未依規定申報契稅,如何處罰?
答:納稅義務人不依規定期限申報者,每逾三日,加徵應納稅額百分之一之怠報金。但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。